有时连君王的小名也要避讳。据《清稗类钞》记载,在慈禧垂帘听政的某年,新科进士参加朝考,试题为“麦天晨气润”,有一个进士诗中用了“翠浪”二字,阅卷者见之,大为惊恐,原来慈禧的小名叫翠妞儿,馆阁中应试,均避“翠”字。但是只有久居京师的人才知道,外省举子大多不知。这份考卷虽然诗文俱佳,有人拟为周全,然而京中俗语,以“浪”为妇女风骚的代词,“翠”字已不可用,何况更加一“浪”字呢?倘进呈太后,恐触“圣怒”,无人敢负其责,此卷遂被摈斥。“翠浪”二字,就这样断送了一个新科进士的锦绣前程。
一些寓有王霸思想的字眼,有时也是要避的。如《容斋随笔》中说:“政和中,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为名字。于是毛友龙但名友,叶天将但名将,乐天作但名作,句龙如渊但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为大任,方天若为元若,余圣求为应求,周纲字君举改曰元举,程振字伯玉改曰伯起,程瑀亦字伯玉改曰伯禹,张读字圣行改曰彦行。”
《能改斋漫录》亦记载道:“政和八年七月,迪功郎饶州浮梁县丞陆元佐上书:‘窃见吏部左选,有徐大明者为曹官,有陈丕显者为教官。盖大明者文王之德,丕显者文王之谟,又况大明者有犯神明馆御殿,臣故曰有取王者之实,以寓其名。窃见饶州乐平县有名孙权者,浮梁县有名刘项者,臣故曰有取霸者之迹,以寓其名云云。……恭睹政和二年春,赐贡士第,当时有吴定辟、魏元勋等十余人,名意僭窃,陛下或降或革。’奉御笔:‘陆元佐所言可行,下逐处并所属,令改正禁止。’”
除避君讳外,古人还很重视避家讳。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曾谈到魏晋六朝时的这个习俗:
比方想去访一个人,那么,在未访之前,必先打听他父母及其祖父母的名字,以便避讳。否则,嘴上一说出这个字音,假如他的父母是死了的,主人便会大哭起来——他记得父母了——给你一个大大的没趣。
古人对家讳特别注意,凡拜访他人,必先打听其人的家讳,以免误触。北齐的孝昭帝高演,聪敏异常,博闻强记,“所与游处,一知其家讳,终身未尝误犯”。唐代还流行一种叫《讳行录》的社交指南手册,将达官贵人和知名人士的家讳及行第依次列出来。知道家讳是为了避免误犯,知道行第则是为了称呼亲切。
汉淮南王刘安的父亲名长,他和他的门客便将用“长”处改为“修”。如《老子》中有“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作“短修相形”。
司马迁父亲名谈,故在《史记》中改“谈”为“同”。如有人名张孟谈,在《史记·赵世家》中则被改为张孟同,还有人名赵谈,在《佞幸传》中被改为赵同。
苏轼的祖父名序,所以苏洵文章中凡遇“序”处便改作“引”,苏轼为人作序又改为“叙”字。
三国以来,不但要避讳与君王尊长名字相同的字,有时甚至还要避嫌名,即与君王尊长名字音同或音近的字。隋文帝的父亲名忠,“忠”与“中”同音,故将官名“中书”改为“内史”。唐代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为“晋”和“进”同音,李贺欲参加进士科考试,竟遭人非议。他空怀满腹经纶、锦绣文章,却不能“立登要路津”,将一段前程给耽误了。韩愈为此专门写了一篇题为《讳辩》的评论文章,为李贺辩解,对这种避讳陋习进行了质疑:
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诚可谓一针见血,痛快淋漓! 只是这种习俗早已制度化了,即使像韩愈那样颇负盛名的人出来仗义执言,代鸣不平,奔走呼吁,也难以改变现状。
《唐律·职制篇》还曾规定“居官避家讳”的条例:“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