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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3版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关于要求呼鹏限期返岗上班的通告
  呼鹏,男,系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员工,身份证号码:61263019******0017。2016年6月29日托管至陕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22年以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在此期间,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该同志联系无果。
  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该同志于2024年11月13日前返岗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陕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