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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榆林市部署启动“四普”工作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燕郡)4月12日,榆林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四普”)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部署启动会。会议审议通过《榆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榆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四普”工作。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单舒平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担负着文化使命的时代要求。榆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是榆林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十四五时期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
  会议强调,准确把握“四普”的新特点新要求、目标任务和步骤、质量和普查进度,以高标准和严要求确保“四普”工作高效开展;全面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一盘棋”格局;注重质量管理,健全普查工作质量监管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将“四普”作为加强文物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在确保文物调查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的同时,培养锻炼一支高素质的文物人才队伍。
  会议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措施,坚持“应查尽查”。普查范围为榆林市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要逐项进行复核,更新完善登录信息,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过程中要做到心中有使命、实施有章法、工作有质量、保障有力度。二是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提升。将普查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对普查野外达到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文物认定标准执行情况、文物信息采集质量、文物认定工作程序等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充分调动榆林市考古勘探工作队、文物保护研究单位、博物馆等文博单位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市县两级融媒体加强加大宣传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文物普查社会认知度和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共识,积极营造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崔红军主持会议。市委统战部、市委党研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等十八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四普”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市文旅局局属文博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