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宋光)3月24日,陕西省教育厅等8部门公布《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陕西省将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硕博层次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定向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开展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教师培训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精准化,建成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培训示范基地,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师发展保障有力。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到2035年,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要求,全省将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持续发展一体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成长模式。教师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高效,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要求,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在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明确师德师风监督部门和专职机构,畅通问题投诉渠道,对教师失德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大教师失德违纪惩处力度。
在深化师范教育改革方面,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切实推动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主责主业,改进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比例逐步达到60豫以上。
实施“优师计划”,推动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鼓励各市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培养定向师范生,为乡村学校补充优质教育人才。进一步发挥师范院校在师范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和教师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支持省内其他薄弱师范院校整体提高办学水平,为乡村教育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落实中小学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实施方案》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批示范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骨干教师校园长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同时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归口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的问题。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有效提升交流轮岗工作质量。
《实施方案》明确,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要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力度。持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完善乡村优秀教师疗休养制度。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造就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同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制订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健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和特级教师评选向贡献突出的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