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2022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文化和旅游部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2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组织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包括陕西省西安市等10个城市顺利入选。其他9个城市分别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洛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四川省南充市、云南省丽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