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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1版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1日
读书与写作
○ 王祥夫
  如果问我喜欢什么,那么对我来说,很可能就是读书。当然,吃川菜喝绍兴酒写小楷画兰竹也很愉快,但过后总觉空虚,都不如读书来得有滋有味,宁静而充实。
  读书无疑是一种自闭。试想孤守一室,面前只是书——这是一种说法。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去认识读书,那么读书又是一种美好的自娱。当然这个自娱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还得有书,书是对象,外边下着丝丝的小雨,有人撑着伞在雨中踽踽行走,而你却慢慢走进书页里去。这都是很愉快的事——这不仅仅是阅读一本书,而是生活方式之一种。
  我的食性颇杂,但很怕吃炸蚕蛹炸蝉之类的食品。端上来先就是一怯!看到别人满脸油汗勇敢地举箸大嚼也不知有羡。尤其是炸蝉,我会想到蝉肚子里的屎和尚未消化的树叶。我不相信蝉只凭饮风吸露就可以维持生命从而高歌不歇,我认定了它要吃叶子,于是,便剖开炸得半焦的蝉去看里边有没有绿色的东西,结果恶心欲吐。但对于读书我却不这样挑剔,什么都喜欢翻翻。我喜欢在晚上睡觉前读一些性的知识,如果我的爱妻在身侧的话。在厕所里蹲着的时候我爱看食谱,比如袁枚的《随园食谱》和黄云鹄的《粥谱》,我想我在厕所里读食谱一定和排泄有什么关系,后来想明白了,一个是进,一个是出,简单得很。袁枚是个很会享乐的老头儿,但他的酒量可能平平,而且他喜欢喝绍兴老酒。不过他对汾酒有极好的形容:“既吃烧酒,以狠为佳,汾酒乃烧酒至狠者。余谓烧酒者,人中之光棍,县中之酷吏也。打擂台非光棍不可,除盗贼非酷吏不可,驱风寒,消积滞,非烧酒不可。山东高梁烧次之,能藏至十年,则酒色变绿,上口转甜,亦犹光棍做久,便无火气,殊可交也。”
  这段文字很令我喜悦。
  有一次我携了一部石印本的《聊斋》,到离云冈石窟不远的观音堂里去读。观音堂对面是石头山,背后亦是石头山,左边是石头山,右边还是石头山。那一夜下着急雨,寺院里又没有电灯,只有摇摇曳曳的红蜡烛。那个比我只大两岁的年轻和尚在后边的禅堂里不紧不慢地敲木鱼,雨气和阴凉的寺院气在禅堂里游动时,真让人恐怖极了!这可能就是情与景会。那一夜,真是令人难忘,那一夜我读了《画皮》《席方平》,后来就恐怖得不敢读了,跑到楼下后边去和那个和尚说话,至今想起来还是有一种冰冷的恐怖感。那一夜我和那个年轻和尚同被而眠,他的粗布被子有一股久浸入内的香火味。我闭着眼想象他是得道的高僧,鬼神奈何他不得!我在受着他的呵护。
  我实际是一个满足于心理虚像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去做画家,我却执笔为文,这是一个错误。
  那一夜我深深感到了文字的力量。如果没有书,那一夜一定平淡无奇,唯有风雨入耳矣!在那种境界里,书使我忘掉了现实中的一切——音乐绘画我想都不会有这种力量。听音乐的时候,你更像是沉浸在河里,听凭河水从自己身上流过;看画的时候,你往往想到的是另一种天地,与你所置身的这个天地的区别。读书则不然,读书是一种行走,在书中行走;一种接受,交往从未交往过的人。清末有大家女子忽然染病而逝,死后人们发现了她枕下的《红楼梦》。她的死是不寂寞的。有人抱着《红楼梦》跳海,那么,他究竟是跳到哪里去了?真应该好好儿想想。读书真是太复杂了,人人都在书里撞来撞去。高尚的书令人高尚,如《简·爱》,你读后会觉得自己有些卑下。低级的书往往令人低级,如《玉蒲团》,不但引起生理上的萌动,也让人想入非非。《玉蒲团》这本书给我以异常强烈的刺激,它使我在少年时期便明白了性远远要比写字、治印、画画、吹箫、品茶、赏竹、种花重要。
  我写作散文时总离不开茶,总要泡一杯三月的新茶,在茶的淡淡青涩的味道里走进我的散文,所以散文也总写得浓烈不起来。我的作品大多属可有可无之类,我想这与我在写作时爱喝茶有关。茶实实在在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具备猛烈的力量,不像酒,喝下去便让人晕头涨脑发疯要死!爱喝酒的人是不是可以写出惊天动地扭转乾坤的东西,我看未必!爱抽烟的人又如何呢?
  我写《永不回归的姑母》是在晋北的山上,那个村子马口,是春天,去的时候山隅间桃杏花在忧郁地开放着,山里的桃杏花静静地开静静地落让人觉得伤感,因为没人去欣赏它们。后来我住到山上,在几乎一夜间写完了《永不回归的姑母》约三万字,第二天天亮了才知道外边下了雪。对面山上一派银光闪烁。我住的那家土窑是在一个高山坡上,因为下了雪,我就下不了那个坡,要想下,就得坡上有人用绳子牵着你才可以,像牵牲口一样。我不愿下去,就朝下看一夜之间披满了雪的桃杏花。又是雪又是花的景象就是那次看到的。我不知道那些花朵感到了寒冷没有。我住的土窑里的那只猫在灶台下的灶洞里生了一窝小猫,在半夜的时候母猫率领小猫出来练习走路,我就顺手把它写进了小说里。《永不回归的姑母》有一种凄凉感,就与写作它的环境分不开。那次呆在坡上看雪和花组合的奇景,我想到了陆游的诗:
  欲觅溪头路,春泥不可行。
  归来小窗下,袖手看新晴。
  我写作的屋子不大,由于放满了书,就显得更小。我的书没处去,只能安排在我的小床上、桌上,各种地方都摞一些。我写作的时候不仅不会受它们的影响,我看到桌上那么多作家的作品,便常常想我是否会写得比他们好。
  我很羡慕那些有床大的写字台的作家,也想学他们桌上空诸所有,但我学不来,原因是我的住室仄隘得很,连我睡觉的床都要腾出一小半来放书。我写作时最感困扰的是牙疼,写的时间一长牙就疼,不写牙就不疼。这很怪,一个好心的朋友送了我一本精装的《百年孤独》,也送了我一个医治牙疼的妙方,那就是嗑瓜子!他劝我边写边剥食瓜子,但我想了想终于无法效仿。一边写一边呸呸地吐瓜子皮,那样的文章,我想读者于阅读之时会心不安的!是否会听到嗑瓜子之声?我的牙疼,可能是写作时间太长而牙关又咬得太紧的缘故。我写作的时候总爱紧紧地咬着牙使劲,那模样一定很怪,很丑陋,很像有人拉胡琴时龇牙咧嘴的怪样子——如果猛地揽镜自照,我想总会被自己吓一跳,好在我写的时候没人偷窥。
  川端康成的习惯是夜间写作,一直写到凌晨四点多,然后再躺下读一两个钟头的书才入睡。他写作的时间正是天人合一的最佳时间,所以他的东西才会那么宁静优美。从心态上讲,川端康成是个健康镇定的人,如不然,他不会镇定地咬着煤气嘴去自杀。比如我在午夜时分常常会有莫名的恐惧,川端康成会有吗?我为什么恐惧?这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但我又爱深夜写作。也许只有死亡才会把我和写作分开,因为恐惧也难以使我停笔!
  因为写作是愉快的,所以世界上最神圣的物件之一就应该是笔与纸!纸张常常令我激动。雪白雪白的宣纸最易让人进入玄想了,稿纸也同样。
  想来想去,唯一不使我烦弃的就只有写作。唯一使我凡心澄净的也只有写作。写作时我又常常想着一句话:“独与天地精神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