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陕西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宋光)9月19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陕西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等联合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陕西省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融合教育全面推进,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方案》提出,努力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适宜安置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通过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的方式,保障辖区内应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应于2025年前设立学前部和中职部(高中部)。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落实学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对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成功创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省级标准化(示范)特殊教育学校的予以经费补助。落实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的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和交通费补助。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发展特殊教育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