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青)8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北京市丰台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其中,陕西省西安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宝鸡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指导城市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