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集中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传活动现场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春建)5月19日,《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文简称《条例》)集中宣传示范暨创文进镇办(园区)全民大联欢活动在汉台区汉中路街道举行。汉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屈占权宣布活动启动,并为系列活动的“首站”汉中路街道办授“践行文明条例共建文明汉中”旗帜,市政协副主席原颖娜出席。
活动在舞蹈《沐浴党恩》中拉开帷幕。汉台区委常委、副区长聂小东致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理论讲师团团长荣江安排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宋瑜宣读汉中市《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汉中》倡议书,市妇联、市交警支队等先后表态发言。
屈占权、原颖娜为汉中市首批《条例》宣传“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佩戴绶带;明珠社区、民主街社区和中国石化汉中分公司、华润万家汉中分公司等进行创文宣誓;为10家首批“创建文明城市卫生流动红旗”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并为汉中路街道11个社区的网格员代表发放“文明大礼包”。
现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内容的歌舞表演、视频展播等精彩纷呈,创文及《条例》知识有奖问答、“我爱汉中”表白随机采访等互动活跃,活动充满激情、活力、自信、和谐,还向群众发放了创文等宣传资料。
据了解,今年以来,汉中市全面启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条例》于2月1起正式实施,这是汉中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也是提高市民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法律保障。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举行,必将在全市上下掀起“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热潮,为汉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强大的文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