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全面做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大力提高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促进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经陕西省林业局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依法保护湿地,守护生命之源”为主题的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5月15日在陕西西安田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举办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法宣传月的序幕。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将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弥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生态短板。《湿地保护法》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湿地保护即将迎来“黄金时代”。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陕西特殊的湿地特点和分布规律。按照《湿地公约》湿地分类陕西湿地共有4个类12个型,湿地种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种类多样的湿地蕴含生机活力,是动植物群落和微生物的理想家园。全省共有湿地植物361种,湿地野生动物312种,特别是湿地水鸟有种类多、数量大、保护级别高的特点。朱鹮、遗鸥、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陕西均有分布。
近年来,陕西省制定出台《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一系列保护法规和制度。通过完善保护体系,抢救性保护修复了一大批自然湿地。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建成建立各级各类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
此外,在活动启动仪式上,陕西省林业局面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呼吁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投身湿地保护事业,共建美丽陕西、共享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