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是19世纪英国诗坛的一颗巨星,他和柯勒律治合著的《抒情歌谣集》拉开了英国浪漫主义的帷幕。作为一名崇尚自然主义者,他的诗以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和乡村普通人物见长。他一反新古典主义那种理性的、典雅的“戴着镣铐跳舞”的风格,转向清新流畅、自然祥和、新鲜活泼的诗风。童年时代在新英格兰的湖区生活使他强烈地感受到了自然的壮美,田园生活的美好,因此大自然成了他讴歌描写的主要对象。他在《永生启示颂》中写道,“曾经有一个时候/草地、流水和树林/大地和各种各样的寻常的景物/在我眼中都披着一层天国的光辉/清新而壮丽,仿佛在做梦。”在华兹华斯众多描写自然的诗歌中,《独行徐徐如浮云》是众口皆碑的佳作。质朴无华的语言,活灵活现的优美画面把读者带入到那宁静而赏心悦目的湖湾。
1807年,在华兹华斯写出这首诗前,他的妹妹多罗西在日记中写道,“当我们走进高巴罗公园另一侧那一片树林时,我们看到水边有几株水仙花……我们越往前走,水仙越多;最后我们看到在树枝底下,它们沿着湖岸汇聚成一条长长的带子——它们摇曳者,旋转着,跳动着,仿佛真的是在湖面吹来的清风中欢笑。”很快,华兹华斯把它写成了一首绝美的诗。我们可以想象,在诗中,“我”如同一朵轻渺的云一样,孤独而悠闲地飘荡在山谷之上,其中的自由逸趣溢于字里行间。蓦然之间,一簇簇、一群群金色的水仙花出现在眼前,它们绽放在碧波荡漾的湖边,开在郁郁葱葱的树木之下,在轻柔的微风中翩翩起舞,摇曳多姿,如同银河中的群星闪烁却连绵不绝,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就连湖中粼粼的波光也逊色三分。它们似在微笑,似在舞蹈,似在轻歌,这种美景谁不愿久久驻足?当“我”心神空茫或陷入沉思时,它们在我心头闪现,其一颦一笑自然引起我无数的遐想,不经意间“我”心中便涨满了金色水仙花随风而舞的快乐与幸福。“金色”是全诗的主色调,鲜艳的色彩、广阔的空间、柔和的动作,使得水仙花显得更加诱人美丽,它同时调动了诗人丰富的想象力,更加显示出大自然那特有的无需雕饰的美,而这种美在华兹华斯朴素自然的语言的描摹下,产生了一种情景交融的意境之美。
这种意境之美首先来源于诗人对自然美景真实的观察与捕捉,瞬间的美没有逃脱诗人善于发现美的双眸;其次,诗人不经意间的一瞥发现了别人也许已经司空见惯的“金色水仙花”,其中也注入了他本人在当时场景下的真实的感受和感情,涂上了浓浓的主观色彩,才使得一幅和谐优美的画面跃入读者的眼帘。这是一种有我之境,即“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我”本如浮云寂寞地飘荡,而水仙花却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它的“欢欣却胜过水波,与这样快活的伴侣为伍,诗人怎能不满心欢乐”!可见,在诗人的眼中水仙花在欢乐地舞蹈,而这对于那些忧伤痛苦的人来说,会不会有人认为水仙花在湖水边做着无谓的挣扎?显然,诗人在抒情时,已经为自然界中的描述客体对象注入了生气,以一种直观的感觉,把自己融入到一万朵欢舞的水仙花中。这就涉及到审美移情的问题。立普斯在他的《空间美学》中说道,“在对美的对象进行审美观照之中,我感到精力旺盛,活泼、轻松自由或自豪。但我感到这些,并不是面对着对象或和对象对立,而是自己就在里面”。诗人以人度物,由物及我,他的感受对象就是湖水边迎春开放的金色水仙花。客体,即水仙花,在主观视野中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会给审美观照的主体(诗人)情感和美感上的影响。他注视它们、观察它们,并用一种特殊的主观的方式解释了水仙花如何快乐地舞蹈并占据了诗人的内心,后来驱走了他内心的孤独,带给他无止境的福祉。这种福祉如何而来?当然在于观照的主体把自身陷入到了对象的活动之中。
“他主张诗歌语言的生活化,回归大自然。”华兹华斯放弃了新古典主义时期对诗歌语言的理性规范转而追求质朴无华的语言,并以对自然的吟唱抒发人与自然的关系。现在,由于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人类回归自然之路似乎中断。当我们读到这首纯粹的自然诗时,除了感受诗本身音乐般的节奏感和结构感之外,还感受到了其中意境的幽远和视觉形象的鲜活,仿佛自己已成为徐徐飘荡的云,沉浸在金色水仙花那婀娜多姿、随风而舞的美中,忘却了凡尘的烦忧,心中涨满了“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