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通知》提出征集内容为,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方面的案例;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方面的案例;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丰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案例;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提高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案例;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案例;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监管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治理效能,推动实现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案例;创新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方式和方法,提升对外文化交流传播的效能和效果,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的案例。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案例。
《通知》明确要求,案例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领先于行业,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解决共性问题,具有可复制性,对面临相似问题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具有示范作用,规模适中。已产生可衡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案例须已实施完成、运行稳定、价值显著,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或显著的社会效益。案例须为近两年的创新成果(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
每省(区、市)限5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每单位限1个。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董肇伟、金宝石。电话:010-59881703、59882146。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遴选,以适当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