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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2版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7日
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齐敏)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
  《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目标定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规划》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描述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了六个类型区的规划范围和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长效机制,主要是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鼓励各方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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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方面,《规划》提出支持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绿色创新发展。包括,统筹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其中,延安(陕甘宁革命老区)为全国12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将建设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规划》提出探索各具特色的振兴发展路径。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探索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稀土产业和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陕甘宁革命老区推动能源资源产业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完善基础设施,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左右江革命老区建设特色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开展全方位开放合作。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保护建设秦岭重要生态屏障,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支持湘鄂渝黔、太行等革命老区加强跨省区合作,促进海陆丰、琼崖、沂蒙、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鼓励各有关省份制定支持本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完善功能和设施,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革命老区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中心城镇联动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和革命老区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
  提升农业发展效益。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做大做强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油料、木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和平台,打造一批知名农业品牌;发展特色优势制造业。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市县建设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中草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与革命老区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平台,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规划》要求繁荣发展红色文化。统筹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实施一批标志性工程。结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做好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国防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把红色资源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创作一批文艺作品,支持文化影视创作,推动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市县发展文化产业。
  支持红色旅游发展。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经典红色旅游线路。依托乡村民宿、景区建设、生态休闲、田园观光等,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加快建立合理有效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红色旅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