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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中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保障阅读障碍者权益
中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保障阅读障碍者权益
  文化艺术报讯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决定。
  《马拉喀什条约》主要内容包括:条约适用于以文字、符号、图示形式表现的文学艺术作品。
  受益人使用作品的无障碍格式版除传统的盲文版外,还包括大字号版和有声读物。条约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缔约方应在其版权法中对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适当的限制,便于受益人制作和使用无障碍格式版、便于被授权实体以非营利方式为受益人制作和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缔约方应允许为受益人跨境交换、进口合法制作的无障碍格式版。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不得妨碍受益人享受条约规定的权利限制。缔约方可以根据本国国情在其国内法中为受益人实施其他权利限制。
  2013年6月2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马拉喀什条约》,条约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现有81个缔约方。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条约旨在通过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为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进口提供便利,解决无障碍格式版匮乏问题,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获取文化和教育的权利。
  据统计,全世界盲人和视力障碍者等阅读障碍者超过3.14亿,在中国视力残疾人就达1732万。作为社会大家庭的成员,阅读障碍者也渴望欣赏优秀的作品,便捷地获取信息,也有分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活需求。
  中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更加有利于维护和保障我国广大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让他们能够平等地欣赏作品、接受教育,提升生活幸福感,同时,为我国向海外阅读障碍者提供中文无障碍格式版创造了条件,对于加深海外华人阅读障碍者与国内的联系,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