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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启动
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启动
  文化艺术报讯 据水利部10月26日消息,水利部近日正式下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明确从2021年起,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首批认定15个左右国家水利遗产,到“十四五”期间认定30个以上国家水利遗产,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遗产保护和认定管理体系。
  国家水利遗产是指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或具有显著除害兴利功能价值,或对特定历史时期具有重大影响或突出社会贡献,以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水文化系统遗存。
  开展国家水利遗产认定工作对于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利遗产,弘扬中华优秀治水文化,不断提升水利改革发展软实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批国家水利遗产认定以水利工程为主体的物质遗产为主,要求其建成或传承历史文化不少于100年。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治水、具有突出革命文化属性的水利遗产认定年限不少于50年。
  认定条件包括,一是在中华文明史,特别是在水利发展史上,对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社会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和精神文化传承等具有重大意义或产生重要影响;对当时社会经济和人文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二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蕴涵水灾害防治、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景观欣赏等方面的知识、制度和技术,在其所处历史时期较为先进宏大,具有独特性、代表性或唯一性;在推动国家或地区社会进步和水利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三是具备良好的保护或利用基础,当地政府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制定了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