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见习记者 刘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8月4日发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通知》要求,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收退费管理;严格审批培训机构,不得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通知》提出,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同时《通知》明确了处罚办法,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要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