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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公示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公示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5月3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其中陕西省安康市入选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陕西省韩城市欢乐送基层项目、延安市“延安过大年”系列文化活动入选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此次公示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4日。
  据悉,第四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有27个城市达到了示范区验收标准,拟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47个项目达到了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2011年由原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创建及验收的周期为2年,验收合格后,命名颁牌。创建示范区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示范区创建中部地区城市将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加强改革创新,率先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此前陕西省已有宝鸡市、渭南市、铜川市以及渭南市“一元剧场”演出项目、安康市“汉剧兴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西安市高陵公共文化服务“110”示范项目、西安市公共图书馆集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榆林市榆林古城六楼民间文化展演等3地5项目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