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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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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教科书被商业侵袭
谨防教科书被商业侵袭
  教育部官网4月19日公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指出,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在2018、2019、2020年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通知中,教育部也作过同样要求。
  更早的规定可追溯至2011年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其中提出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近10年来,违规现象逐渐减少,但还时有发生。几起典型事件都陷入“家长举报——相应机构辩解”的无定论争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商业广告不能进教科书,能否进教辅?曾经有媒体报道了某小学“教材”整版印刷食品广告的案例,涉事出版社解释,刊发广告图书不是“教科书”而是“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不进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言下之意教科书不能发广告,但教辅可以。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依据,教育部门禁止商业广告的规定多是针对教科书,教辅材料能不能发广告并无定论。而《广告法》给出的答案是不能,依据第39条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教科书商业广告是广告对教育的不当入侵,治理方式本应兼顾教材建设和广告规律,但对比来看,二者似乎缺乏一致性和有效衔接。此外,《广告法》将公益广告排除在禁止情形外,致使很多商业广告伪装成公益广告出现,“擦边球”行为是否违规很难界定。以“四年级教科书封面为博爱医院”为例,有人认为植入医院广告存在钱权交易,出版社回应“非典”背景下如此命名是为了弘扬大爱,类似争议不一而足。含混的概念需要更清晰的区分,如何有效识别教科书中的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是亟待堵上的漏洞。
  综合教育、广告领域相关规定,此次重申有两处改进:在不得夹带商业广告基础上增加了教学辅助资料禁止情形;在呈现方式上考虑了链接网址、二维码等新技术形式。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发放,而教学辅助资料属于自愿购买的商品,尤其在教育焦虑普遍存在的当下,禁止教学辅助资料广告合情合理。
  规定虽然在逐步细化,但可操作性有待提高。若教学辅助资料广告不直接出现在教科书上,而是以夹页的形式出现是否违规?再说随着广告业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不断变化,若教科书审核时链接网址、二维码为学习资源,而后指向转变为广告或非法网站,又该如何有效监管?
  谨防教科书被商业侵袭,除了原则性重申,还要用系统思维和专业眼光织密织牢制度之网。
   作者:杨悦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