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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9日
克服“唯分数、唯升学”
六部委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六部委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
   文化艺术报讯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月18日共同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中央颁布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之后,义务教育各学段非常重要的一个质量评价指南。《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评 价 内 容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严控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考试掐尖招生;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坚持因材施教、教好每名学生;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等。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养成规则意识;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理解学科基本思想和思维方法,养成阅读习惯;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至少1小时;不过度使用手机,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校内外劳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