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8版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如何看待书法传统(上)
如何看待书法传统(上)

  关于书法,传统不仅是一个词,还是一个历史概念。当前包括丑书在内的很多问题之所以纠缠不清,源于这一概念的含糊不清或非共识的私己理解。如果我们要把书法作为艺术理解,就不能不把书法传统理清楚,而对书法传统的正确认识,少不了这么几个视角。
  首先,是时代性。我们一般把已往称作历史,而传统就在已往的历史当中。同样,书法传统也是以时间划分的,而这个时间是以时代划分的,而不是以年、月、日计数的。而时代的划分是以阶段性的共同政治、经济、文化基础的一致性为主要条件的,具体的表现为类朝代性的社会历史阶段。如当代往前追溯有民国、清代等等。书法传统就存于这些前后连接的历史时代之中,而且,从宏观的人类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看,主要处在前农业和农业社会条件之下。这与我们现在所处的工业和信息化时代有重大区别。尽管书法可以作为一个整一事物看,但重大的历史时期的差別,必然会给书法的表现形式带来更为重大的变化。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认识当代的书法现象是有重大意义。
  第二,是心灵性。书法传统不是一个单一的简单事物,也不是一个固定式样,而是一个承续发展的纵向过程,而这个过程主要在于人的心灵自由的发展。从书法的历史沿革来看,它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从汉文字的书写中产生出来的艺术形式。伴随着最早的夏商之际的汉文字产生至今几千年的书体演进和书法发展,就一直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趋势,而且在总体上是一个随着人与自然关系进步而不断进步发展的趋势。最本源的意见是,人是自然界千种万类中的一个最有灵性(会思维)的自然物种;会思维的灵性使人成为自然界中唯一能对自然界和人自身进行思考的动物,自然界和人自身也自然成为是人思维的两个基本对象;会思维这一特性把人这种动物与自然界的所有动物以至一切物种区別开来的就是,人是通过思维唯一有精神活动的动物,人不仅要利用、吞食自然界的物质维持自身的存在,人还要从自然中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人要对一切相关的自然现象作出自己的解释和说明,从而保持自己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早期人类的图腾、原始宗教一类的自然崇拜,都是人会思维的特性产生的人类精神活动,这一方面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从产生以来以至永远都会有的最为重要的关系,同时也告诉我们,人的一切精神活动的进步或发展,是人认识自然和战胜自然能力与同自然和谐相处水平的反映。而一切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活动都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实现的。而作为中华民族特有的书法艺术,也是在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前提下产生、变化和发展的。
  书法作为艺术,是人的精神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人的书法技术、能力与人的精神理念的有机结合。从中国书法产生、变化和发展的历程看,书法也是一个随着人与自然关系存在心灵进步的变化发展过程。从夏商之际汉文字产生的古文,周大篆、籀书、秦小篆、秦隶到汉隶,再到汉末至唐的草行楷产生直到完备,以至宋以后在书体式样不再变化情况下的书法发展,实际经历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古文、大篆籀书、小篆到隶书(古体书),书体式样由最初的最物象化(图画字)经历了一个持续不断地去物象化阶段,这绝对不是偶然无序的,而是中华民族面对自然,心灵自由和精神进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书法象征型艺术从产生到解体的阶段(时间大体上在夏商之际文字产生到汉末之际的隶变时期);第二个阶段是秦汉隶变形成的草行楷(今体书)初形至唐代的五体完备,书法经历了一个以王羲之为典型代表的古典型艺术阶段;第三个阶段是由颜真卿为拐点,由宋苏东坡、黄庭坚率其先直到我国工业化之前,书法在基本书体式样(篆隶草行楷五体完备)不再变化的前提下,以其充分的交融性、多样性形态,展开了书法的浪漫型艺术特征。这三种艺术类型构成了中国书法艺术宏观的历史过程,而每一艺术类型产生和发展都是人(中华民族)与自然关系背景下人的心灵自由程度的反映和表现。(元博论书连载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