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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开始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开始
  文化艺术报讯 1月7日中国作家协会发布通知,2021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截止。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旨在发现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作家,推出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力作,持续推动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湖南、湖北、延边州等上述团体会员报送作品每个单位不超过3部,其他团体会员报送作品每个单位不超过2部。申报者须为少数民族身份,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申报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每部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万字(诗集一般不超过3000行)。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申报作品须为汉语作品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的汉语译本,其中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发表过的作品标明报刊名称、刊发日期。个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此外,申报作品题材上,鼓励申报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最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入选作品由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统一组织出版。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推荐单位为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申报者可向推荐单位领取申报表格,也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推荐单位对申报作品进行论证、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格和作品书稿报送创联部民族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邮编100013,电话:010-64489879 64489876 6448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