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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8日
宝鸡市发布居民医保、养老工作成果
宝鸡市发布居民医保、养老工作成果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尧)10月27日,宝鸡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第3期新闻发布会,介绍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宝鸡不断精准施策,筑牢医保扶贫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保住院报销55340人次、19634万元,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2183人次、563.41万元,享受医疗救助报销24980人次共2067.17万元,“三重保障”制度落地见效。
  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宝鸡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191家,处理医药机构503家,追回医保基金以及扣缴违约金共计5446.78万元。同时,办结国家局移交线索4起,省局移交线索1起,市委第四巡查组转办线索1起,辖区内投诉线索1起。
  出台统一报销政策,从制度上实现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调整慢特病政策,原新农合27种、城镇居民37种,统一调整为39种,增加了慢特病覆盖面。对血友病、肾透析、腹膜透析门诊费用高、患者负担重的慢性病不同程度提高了支付限额。调整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解决群众的操心事。对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报付比例的基础上将首段报付比例提高10%,一个年度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起付线,贫困人口不设累计报付封顶线等,使大病保险政策更加普惠、便捷。通过政策调整每年可减轻患大病群众就医负担约7000万元。
  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宝鸡市自2000年起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5.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4%(全省17.5%、全国17.9%)。宝鸡市在2018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以来,进一步明确了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推动实施了宝鸡养老“1243”计划。经过努力,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91所。其中市直属社会福利院2所,县区农村敬老院21所、县级社会福利中心4所、民办养老机构17所、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8所,农村幸福院1139所,养老总床位2.3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6张(全省35.2译)。
  宝鸡明确了以城市社区为单元,在万人以上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0-10000人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00人以下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原有45所设施的基础上,规划新建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9所,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建成108所,在建18所,今年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到81%以上。
  此外,宝鸡正在培育一支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力量,从2020年起,两年内累计培训5600名养老护理员,到2022年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宝鸡建设开通了宝鸡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目前,全市44个养老机构全部依托平台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共采集汇总老年人信息4000余条。同时,开通了“宝鸡养老”微信公众号和宝鸡市12349养老服务热线。今后,宝鸡将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运营,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有效对接,打造具有互联网时代特点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