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晓文)10月11日,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首日,电影《高原之春》媒体观影会在西安举行。
电影《高原之春》由陕西西诺创意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陕西省蒲城县委宣传部联合出品。讲述了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陕西渭北高原的一个农村小镇供销社的故事。由于市场经济的到来,社里的职工纷纷下海或离开,只留下社主任呼延凯奇一人还在坚守。呼延凯奇意外收留了隔壁小镇克死了丈夫的“克星”张芬芳。面对人们的风言风语,呼延凯奇依然坚持留下了她。两个别人眼里的“怪人”和“克星”,在多次绝望的“斗争”中,彼此得到了“救赎”,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和意义。
这是一部小人物、大格局的电影,以供销社的发展为线索,展现供销社人在坚守中改进,拓展服务领域,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关于爱与坚守的现实题材电影。
陕西省电影审查委员会专家竹子评论:《高原之春》人物形象鲜明,景色优美,摄影精美,镜头语言运用得当,色调浑厚,是一部颇具艺术气质的影片,也是近年来陕西难得的一部艺术电影。导演陈非表示:“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多的影视人都把镜头聚焦迅猛发展的城市,很少有人关注乡村,我想通过我的电影来展示乡村的变化,展现乡村的人文精神,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