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双拥模范城(县)、单位、个人拟命名表彰名单公示
陕西双拥模范城(县)、单位、个人拟命名表彰名单公示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青)近日,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拟命名表彰的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其中,省双拥模范城分别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韩城市、神木市、子长市、华阴市;省双拥模范县(区)分别为鄠邑区、临潼区、长安区、碑林区、新城区、雁塔区(西安市),太白县、渭滨区、眉县、凤县(宝鸡市),秦都区、渭城区、武功县、礼泉县、旬邑县(咸阳市),澄城县、富平县、临渭区(渭南市),耀州区、王益区(铜川市),黄陵县、黄龙县、宝塔区、志丹县(延安市),榆阳区、定边县、米脂县(榆林市),城固县、南郑区、西乡县(汉中市),汉阴县、石泉县、白河县、旬阳县(安康市),商州区、柞水县(商洛市)。
公示期间,对拟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63917412,电子邮件:sxyoufu@126.com,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