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4版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
榆林市城镇规划建设78所义务教育学校
榆林市城镇规划建设78所义务教育学校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梁飞燕)日前,榆林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责任主体、具体举措和工作机制,加快缩小榆林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意见》明确了消除大班额的“三长”责任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责任主体,研究制定消除大班额工作规划,明确消除大班额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全县(市、区)“一盘棋”,规划建设好学校,保障学位供给,形成消除大班额工作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是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第一主体,局长负有第一责任。学校是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直接主体,校长负有直接责任。
  《意见》指出,2020年前已经消除大班额的清涧县不得再出现大班额。2020年秋季开学起,所有县市区完全消除超大班额,横山区、米脂县、佳县、吴堡县、子洲县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和榆林高新区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1年秋季开学起,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和榆林高新区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其他县区完全消除大班额。2022年秋季开学起,所有县市区全面消除大班额。对于目前存在大班额的县市区,起始年级和新建学校所有年级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不得出现大班额,并统筹规划,在城区建成一定比例的无大班额学校和无大班额年级。
  《意见》明确,2020年至2022年,榆林全市城镇规划建设78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新建学校49所(小学34所,初中15所),改扩建学校29所(小学17所,初中12所),建设规模148.6万平方米,总投资58.9亿元,新增学位10.7万个。
  《意见》指出,榆林市政府将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规划、教育经费投入、教师福利待遇提升、教师编制补充等工作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政研督查办牵头,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对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排名通报。对义务教育工作不重视,未把义务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执行教育有关政策不力,义务教育工作长期滞后的县市区,要对其政府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学校校长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