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明确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原则上不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学校收集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收集数据的批准部门同意,不能与第三方共享。
据悉,省教育厅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要求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共享、销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严防信息泄露。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应用系统管理和线下数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涉及招生、教务、财务、人事、学生等信息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