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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5月16日,国内著名生态领域专家学者齐聚西安,在主题为“做好生态卫士,守护祖脉秦岭”的秦岭生态保护专题研讨会上,分享秦岭生态保护经验,共商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向好之策,旨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此次研讨会是由陕西省林业局支持,陕西省林业科学院主办,大秦岭研究院、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秦岭国家公园前期办承办。
  研讨会上,生态文化学者、经济学教授、陕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双忍首先以《奋力谱写秦岭生态保护新篇章》为题作了主旨报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褚卫东,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专家委员王放,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陕西省西安植物园主任、陕西省植物学会理事长岳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农史专家樊志民,分别以“国家公园试点进展与顶层设计理解”“秦岭野生动物的现状和保护”“以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秦岭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为主题作了专题报告,从不同角度探讨秦岭生态保护的科学指南,并就保护祖脉秦岭、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共识》。
  《秦岭生态保护共识》发布
  现场,来自国家林草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向全社会发布了《秦岭生态保护共识》。
  这十条共识包括:秦岭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祖脉,人人都是生态卫士;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最大限度保护秦岭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维护秦岭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使秦岭成为国家生态保护与绿色创新发展的典范区域等。
  守护祖脉秦岭我们的“一号使命”
  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省林科院院长昝林森表示,此次研讨汇聚众智,形成合力,对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促进我省生态卫士绿军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党双忍指出,秦岭是中国顶级生态空间,实现秦岭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已经成为中国生态空间治理的“一号使命”。秦岭是陕西最美的生态名片,推进秦岭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已经成为中国生态保护修复的“头号工程”。陕西林业是秦岭生态空间治理的专业队、先锋队、主力军,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切实保护好中华祖脉是陕西新时代林业人的“第一使命”,要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空间治理示范区为引领,奋力谱写秦岭生态保护新篇章。
  “国家公园划定区域被确定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禁止利用区,生态保护显著加强,保障政策日渐明朗,公众参与群体壮大,生态理念渐入人心,系列规范加紧制定,公园设立呼之欲出。”褚卫东说,“当前最急需的顶层设计权威成果是制定一部《国家公园法》,把党的主张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要依法立园,在重视生态系统区域完整性的同时,更要重视生态过程的完整性,科学建园。”
  王放通过讲述科研团队亲历的秦岭生态变化,诠释了秦岭野生动物保护历程及丰硕成果。他指出,秦岭是中纬度区域生物多样性最高的区域,是最“中国”的野生动物群落,具备独特的基因库,是人和野生动物共存的范例,有着完整的动物群落等八大独有的特征。同时他还对未来秦岭野生动物保护提出了发展方向。
  岳明指出,要推动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就要解决“公地的悲剧”,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秦岭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和生态产业规划,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
  樊志民指出,秦岭具有地理上的“不南不北、不东不西”、文化上的“不秦不楚、不豫不蜀”、产业上的农产林产并存、近代化的非典型性发育、终南隐士文化等多种鲜为人知的浓郁文化,见证着从古至今的厚重历史,以及催化文明古国思想文化的激荡。
  已建立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林业部门高度重视秦岭保护事业,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生态修复工程,增加秦岭地区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秦岭森林覆盖率已达69.65%,秦岭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定期举办秦岭讲坛,已成功举办7期,先后邀请到魏辅文、南志标院士等多位专家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空间治理和保护地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讲座,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促进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继1965年秦岭太白山设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后,截至目前已建立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形成了集中连片的自然保护区群。同时,设立了秦岭研究智库机构——大秦岭研究院,全面开展秦岭学专题研究,为秦岭保护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促进秦岭生态空间治理。
  文化艺术报记者 齐敏 通讯员 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