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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国家文物局:“三年行动”整治文博单位消防安全
国家文物局:“三年行动”整治文博单位消防安全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国文物系统部署开展三年行动。根据统一部署,三年行动从今年5月启动,到2022年12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从落实责任、整治隐患、强化基础、增强能力、扩大宣传等方面明确了16项主要任务。关于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调要求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或场所;重点整治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照单督办整改。
  关于全面加强文物消防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推动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夯实文物、博物馆单位直接责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大新技术应用,增强防火能力;实施精准化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健全消防专业队伍,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培训考核,着力培养文物消防安全“明白人”。
  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对组织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问责。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