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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3日
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
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
  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李虎山 记者 吴汉兴)近日,延安籍女作家杨晓景著作侵权案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终审判决,判决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家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杨晓景诉求的律师费、公证费、损失费13800元得到支持。
  作家杨晓景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西部散文学会陕西分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文学艺术百人计划签约作家,就职于延安市人民医院。多年来,杨晓景在工作之余,坚持文学创作。2016年,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其长篇小说《小脚》,在延安老区引起强烈反响。
  这次被侵权的散文作品《红纸上的中国字》,最初发表于《西部散文选刊》2017年第1期,曾参加陕西省延长县“我的延长·我的年”文艺创作大赛,荣获文学类一等奖。
  2019年5月23日,杨晓景在网上发现,自己2017年春节期间创作的散文《红纸上的中国字》,被缩减后以阅读理解题和作文的形式,出现在道客巴巴、百度文库、第一文本库、文档库、淘豆网等十余家网站。她仔细查究,发现文章最早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2018年5月4日),来源是【全国区级联考】北京市海淀区2018届九年级一模语文试题。文中未署作者姓名,也未注明出处。该网站2019年1月22日上传的北京市新学道临川学校2018-2019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也含有相同的阅读理解题和作文题,文中同样未署作者姓名。2019年1月26日上传的【市级联考】湖南省长沙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中也使用了未署作者姓名的《红纸上的中国字》。杨晓景还发现,凡是用户下载、使用相关试题组卷,均需付费。
  经分析,杨晓景确定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权并谋取利益。她向陕西省作家协会求助,时任陕西省作协创联部主任王晓渭获悉后,即刻向杨晓景推荐律师。律师根据案情,建议对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组卷网所属的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和道客巴巴网站提起诉讼。两案分别于2019年11月19日、12月6日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道客巴巴一案经过庭下调解与杨晓景和解。
  在一审中,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被判侵权成立,同时赔偿杨晓景诉求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维权费用。后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15日,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北京凤凰学易网仍未停止侵权。经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做出终审,判决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家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家杨晓景诉求的律师费、公证费、损失费13800元得到支持。
  5月4日,作家杨晓景收到陕西省高院寄来的终审判决书,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