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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延安入选国家级跨境电商试验区
延安入选国家级跨境电商试验区
  文化艺术报讯 4月7日,国务院宣布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其中,陕西省延安市上榜,成为继西安市后,陕西省第二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据统计,全国现有105个综试区,覆盖了30个省、自治区、市,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这46个城市和地区为: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庆市、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九江市、东营市、潍坊市、临沂市、南阳市、宜昌市、湘潭市、郴州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崇左市、三亚市、德阳市、绵阳市、遵义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延安市、天水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切实发挥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