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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2日
陕西将评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
陕西将评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梁飞燕)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原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将对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以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为总目标,以《实施意见》目标任务为指引,确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实效;以解决问题为指引,认真查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的短板和不足,集中力量和资源攻坚克难,全力化解突出问题;以工作成效为标准,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相关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包括革命文物排查和研究、革命文物修复和保护、革命文物利用和教育功能发挥。具体是革命文物工作力量、机制创新和开展革命文物排查、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调查征集情况,馆藏革命文物状况和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及革命文物名录资料编撰情况;革命旧址保护维修、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新发现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未定级革命文物保护、革命文物安全和防控体系建设情况;革命类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开放和革命文物在纪念日、主题党日活动、文创产品、红色旅游等方面利用情况,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方针政策结合情况。
  还将对革命文物陈列展示、革命文物宣传传播、革命文物项目建设进行评估。包括革命文物价值与内涵研究、挖掘、提炼等情况,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革命旧址展陈、改陈布展、数字化与展示手段创新情况,展陈内容、解说词审查和制度建设情况;对相关人员党史、军史、革命史知识培训情况,革命传统教育“七进”和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革命旧址共建共享及“互联网垣”革命文物等开展情况;开展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工程、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等建设情况。
  这次评估由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会同各市按照分工共同推进,以自评为主,各地逐项对照《实施意见》开展“回头看”,做好对标自查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实施,扎实做好调研分析,提升评估质量和效率,客观对待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