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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1日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乱收费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乱收费
  文化艺术报讯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各地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