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魏韬)4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授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批复》。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获得“2019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批复文件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清理全国示范创建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地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授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等41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授予上海创智天地园等8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指导相关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工作水平,突出工作实效,推动版权的创作、保护和运用,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版权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由于版权制度完善,管理运营规范;注重自主创新,着力版权开发;坚决杜绝盗版,严守诚信经营;打造优质品牌,示范效应突出,经由陕西省版权局推荐评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有6家单位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分别是: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安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西安唯真视界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