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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8日
陕西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定了
陕西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定了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齐敏)3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防疫期间,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通告》规定:公办小学、初中的农村、城市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均为40元/人次。农村学校的服务性收费中的伙食费、城市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均按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