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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6日
中央财政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中央财政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3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地方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也就是“三保”的有关工作情况。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金云、预算司副司长郝磊出席会议并回答媒体提问。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
  疫情防控:基层“三保”缺一不可
  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一方面加强防疫经费保障,另一方面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
  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截至3月4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04.8亿元,目前已经使用714.3亿元,未使用的资金是390.5亿元。主要用于患者的医疗救治、医务人员工作的补贴,还有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购置,物资的收储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家庭的救助。财政部还将及时下达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加强库款资金调度。财政部建立了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根据各地特别是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财政库款情况,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对“重中之重”的湖北重点关注。为保证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疫情防控和“三保”资金需要,财政部对湖北建立了库款资金周调度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加大对湖北应对疫情和做好“三保”的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和湖北省就保持密切的联系,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积极做好湖北省疫情防控经费的保障,二是建立对湖北省按周调度资金的工作机制,三是督促湖北省财政厅加强对县区财政库款保障的支持。
  从目前情况看,地方财政运行情况总体稳定,疫情防控经费得到充足保障,基层政府的“三保”也没有出现风险问题。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加强督促指导,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基层财政“三保”能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三保”原则:县级为主省级兜底中央支持
  受疫情影响,一些疫情较重的地区存在阶段性减收的情况。为了防止出现问题,必须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我国经济发展潜力大,韧性强,长期向好的趋势也没有改变。随着复工复产,经济的逐步恢复和持续的健康发展,财政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地方的“三保”现在是由各级政府来共同努力完成,主要是遵循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中央财政也给予积极支持,建立了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另外还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倾斜和安排。
  对县级来说,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也就是在预算中把这项支出排到最前面。对省、市级政府来说,对于财政困难、经济发展滞后的地方,要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对中央财政来说,主要是给地方积极的支持和激励,对于受疫情影响大、难以维持“三保”的地方,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各个部门和单位也同样要负起责任,统筹好资金。遇到突发情况,果断、及时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
   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
  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3月1日到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测算下来,4个月地方将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实际上是增加了地方留用的现金流,有利于地方财政资金周转。3月5日,财政部发文明确要求地方,在此期间各地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要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缓解“三保”支出压力
  当前,中央财政鼓励地方加大资金统筹的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的支出。一是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难以按照原计划支出的,要收回用于急需的领域。对于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允许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的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的支出。待具备条件以后,再另行安排预算用于非急需的领域。二是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三是合理确定财政支出的顺序。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按照政策足额安排的,除应急救灾外,一律调减其他项目支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据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