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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陕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台
2020年陕西普惠性幼儿园将达80%
2020年陕西普惠性幼儿园将达80%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齐敏)日前,《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在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意见》提出,陕西将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民办园分类登记管理全面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更加规范。
  在2020年,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从扩大资源,推进普惠均衡、健全机制,完善保障体系、强化队伍,提升师资水平、注重监管,促进规范办园、提升质量,实现科学保教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陕西将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办园结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的现象。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
  推动出台地方性学前教育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各地要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各地应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尽快完成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足配齐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安保等人员。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地位和待遇。扩大本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支持和鼓励师范院校及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大力培养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加强全程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分类治理无证幼儿园,2020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实施科学保教,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建立50个课程示范基地。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构建教研体系。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抓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指导,促进薄弱地区和幼儿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