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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公布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公布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剧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齐敏)12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分别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洋渔文化(象山),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实验区。
  公告称,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实地暗访等工作程序,确定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名称进行了变更。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19日前,实名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并同时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