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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5日
陕西启动高素质农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陕西启动高素质农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齐敏)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陕西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主要的培养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满3年)的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职业农民、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高素质农民”)等均可报考。优先招录具有培训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的农民,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旨在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先进知识、先进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培养方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习年限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培养院校针对高素质农民学习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通知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参加9月下旬高职扩招补报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申请入学。教育部门将做好考生报名审核,统一安排入学测试,按照“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只跑一次”的原则进行规范审核。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高素质农民学费实行市县政府资助一部分、就读院校减免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分摊政策,减轻考生个人负担。陕西省教育厅按现行规定将扩招进校的高素质农民纳入奖助学金发放范围。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对入学后的高素质农民在土地流转、产业政策、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又讯为全面提升陕西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能力,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普通专科学历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此次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培养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具有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满3年)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非师范生在职教师。培养院校以市属高职院校为主,其他高校积极参与开展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