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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9日
陕西省民政厅拟撤销54家社会组织
陕西省民政厅拟撤销54家社会组织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倪尧)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公示了2017年度拟撤销的54家社会组织名单。《陕西省民政厅2017年度拟撤销社会组织的公示》中显示:此次公示的拟撤销社会组织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陕西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法规,征求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后确定的名单。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此次公示的拟撤销社会组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29—63917530),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此次公示的54家社会组织,涉及教育、科技技术、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科学等多个领域。其中文化艺术领域的机构包括:陕西省历史人物研究会、陕西省老子思想研究会、陕西罗国士书画艺术馆、陕西大风书画院、陕西陇海书画院、陕西文豪书画研究院、陕西大家书画院、陕西西北国画院、陕西中老年文化事业发展中心、陕西省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陕西长安山水画院、陕西东方文化创新促进会、陕西省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陕西省数字化音乐研究会、陕西省民族书画家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