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人民需要文艺,文艺需要人民,文艺要热爱人民。”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工作人员,我深感我们的文化工作过于应付、过于浮躁,没有真正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在当今信息传媒业迅猛发展的时代,网络使群众的文化消费更加实用、快捷、方便;各个大中小学、民办文艺培训机构使青少年能长期接受更专业的艺术教育;各种民间协会、业余文艺团体吸纳了大批中老年文艺爱好者;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大型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文艺比赛,使无数公职人员加入其中。相比而言,文化馆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就延安市而言,在2015年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全部达到文化部规定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的文化馆没有一个,一半以上的县区没有达到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绝大多数没有达到人均1元的最低财政拨款标准,市县区文化馆没有达到年均40场次以上的活动标准等等。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利用率不高;非遗工作重申报轻保护,文化活动重轰动效应轻基础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相对较弱,辅导培训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业务人员滥竽充数现象严重,信息化设施极度短缺。
文化馆在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一个不为政府分担责任,群众享受不到基本文化权益,不向社会提供群众喜欢的文艺作品,长期几乎无人问津的文化机构,肯定危机四伏,其存在意义可想而知。为此,文化馆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痛下决心,大胆创新,敢于真改革。
文化馆站服务对象包含所有人群,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人群,文化需求的种类、内容、形式、层次均不相同。要把工作搞好,实属不易。但只要对文化工作充满自信,无论什么困难都能克服。深化改革,探索实行馆长负责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强化政府宏观监督,提高运行效率。落实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采取部室或个人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或承包制、购买制,严格绩效工资管理,拉开工资收入分配档次,做到奖惩分明。
负起对代表性传承人和非代表性传承人的监督、考核、培训、引导的责任,扩大传习基地和传习所建设,采取各种手段开展讲座、展演、比赛、演讲、展览等活动,加大整理研究、编辑出版力度。
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佳肴”,与社会各部门、各企业、各协会团体甚至民营企业、民办文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活动,扩大文化服务项目。
加强文化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努力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随时学习了解文化政策、行业标准,明确国家对文化馆有哪些扶持政策或项目支撑,明确文化馆的基本职责、基本任务,加强对区域群众文化发展状态、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对区域地方文化要专门挖掘整理、课题研究,力争公开发表或编辑出版。
近年来,“十大集成”“一艺一品”“两馆一站”“延安过大年”等重大群众文化项目相继完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办真事,文化馆就会浴火重生,就会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