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琴教学中存在很多层面的“平衡”问题,是值得我们教师思考的。“平衡”不是平均,更不是等量齐观。它是一种协调,一种感觉,一种艺术,更是一种智慧。众所周知,钢琴演奏中左右手的音色需要平衡,合唱交响乐队各声部之间需要均衡……这些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浅层次的平衡。高层次的平衡是个性与共性、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平衡等。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钢琴教学中“平衡”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教与学关系的平衡
1、学生能力与教师指导的平衡。爱因斯坦曾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培养和加强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是钢琴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教师,首先要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然后给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曲目的自由度,给足学生的空间,让学生多选择自己喜欢、喜爱的作品,由此直至学生完全具备为自己挑选和搭配合适曲目的能力。这样,学生在自己选择曲目的研究过程中,不仅能够熟悉范围较广的作曲家及曲目,并且也能够促使他们思考自己演奏的长处与短处,以挑选符合需要的恰当曲目来“扬长”或“补短”,同时也会为他们今后进行教学积累经验,打下一定的基础。
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样的教学理念也必定会使我们认识到,在强调“鱼”和“渔”的关系之前还有一个“授”的问题,即谁授、授什么和怎么授。而作为学生,更需要有老师来引导自己如何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渔”正确的“鱼”。因此作为钢琴老师,需要在严格、严谨地把握学生学习方向的同时,给予学生尽量多的自我思考的余地;作为学生和家长,要在尽情、尽力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避免过度自信而产生的偏向性和单一性。尤其对于一些尚未形成独立思考习惯的学生,特别是对一些年龄小的学生来讲,在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同时,教师必须对他们进行恰如其分地指引、辅导、规范和纠正,使其最终养成良好的独立研究和思考的习惯。
2、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平衡。在日常的教学中,由音乐延伸出来的平衡也是层出不穷的。教师会产生与学生如何沟通、如何相处、如何平衡师生关系等问题。那么如何处理好为师为友的尺度,确实较难把握。如今学生的思维与处事方式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太过为友,学生不把你当老师看,老师的权威性随之降低,太过为师,威严的姿态会造成师生的距离感。所以我认为顺其自然地处理师生关系,既不用刻意扮威严状,也不用刻意作亲切状,自然的就是最好的。
3、课堂内与课堂外的平衡。教师的言传身教和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教师这个职业之所以被尊崇为“最高尚的职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仅限于课堂内的传道、授业、解惑,那么,教师这个角色是不完整的。尤其是钢琴专业教学这个以单独教授为主的特殊教育形式,对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没有完全形成的学生而言,潜移默化地以教师自己的个人素养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必定会带给所有教师一种能够得到最大精神满足和回报的挑战。这显然比单纯地教授学生知识本身,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如何在课堂内和课堂外的“授课”中做好平衡就显得至关重要,同时也为学生今后的专业方向乃至价值取向作出正确的引导。
二、钢琴教学中的平衡
1、简单与复杂的平衡。细腻自然的演绎是音乐演奏水准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演奏的“细腻”“自然”“简单”“好听”,虽然从字面上好理解,但在实际演奏中是特别难以达到的一种高境界。细腻的“做”很多内容,但又不能让人听出来在“做”什么。就如化妆和不化妆,不化妆显得人不精神,很没有光彩;化得太浓,又显得俗气;最高明的化妆要让人看得出光彩却看不出化妆。所以,“做”与不“做”在音乐演奏中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说“度”的把握尤为关键。
简单中有复杂,复杂中有简单,由简单到复杂,由复杂到简单,再继续循环往复,亦是整个音乐历史发展的写照。在演奏和教学中,既要看到简单也要看到复杂,既能简单也能复杂。
2、情感投入与理智控制的平衡。感情泛滥而缺乏理智的音乐往往是失控的,甚至是肤浅的;反之,过于理智而缺乏感性的音乐是冷血的、呆板的,情感与理智两者在演奏中的平衡是音乐家们毕生追求的目标之一。
在演奏中任凭自我情感毫无目的、毫无方向地宣泄,看似热情如火、气势压人,其实是虚张声势、轻率浮躁、濒临失控的表现;但是如果控制过度,又会使听者觉得“冷漠”“呆板”、打动不了聆听者。
当然,将感情投入与理智控制完美结合,并且根据各类不同音乐的特点进行具有分寸感的调度,可以说是钢琴演奏中最难的。但是,我们无论在演奏还是教学中,提倡两者之间的平衡不是多余之举。
3、个性特点与遵循规矩的平衡。我们在钢琴教学和演奏中需要具有创造力和个性,尤其是在大量经典钢琴曲目经过无数钢琴家现场音乐会或留存音像资料的演绎与诠释之后的今天。但是,任何个性和创造都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音乐演奏和教学的规范是以强大的知识背景为后盾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的,从而以正确的知识和概念来激发演奏个性,确立高标准、高品位的音乐理念。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对于巴洛克时期的乐器使用、演奏习惯、演奏氛围等毫无了解的学生,如何能够进行巴洛克时期键盘作品的正确演奏呢?更谈不上演奏个性的体现了。
音乐诠释上的“条条大路通罗马”,也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音乐在一定层次之上,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答案的,没有对错,只有不同。认为某曲某处应该那么弹或应该用这种方法等等,这样的思维方式不仅束缚了音乐所赋予我们的无尽可能,也恰恰使我们丧失了音乐中最根本也是最美好的东西——想象力。当然,想象力必须是与知识积累所给予我们的“规范”相平衡、相呼应的。所以,“规范”并不代表没有方向的天马行空。规范中的个性和个性中的规范,亦所谓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也应该是我们对音乐的追求目标之一。
4、细节与整体的平衡。从有些学生的演奏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对乐谱的认识似乎还停留在一个比较粗浅的程度。老师在读谱以及音乐处理的细节问题上要多多给予学生精确细致的帮助,这一点上不仅对演奏本身,也对学生今后独立思考音乐能力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无论作为演奏者还是教师,在注重细节的同时,还特别需要注意音乐的整体框架,加强音乐的大局观。音乐中的框架结构是艺术形态中最为抽象的。这一隐藏在深处的层面,需要在节拍律动和句型推动的合理安排以及和声对位等方面的综合基础上构建而成,如果不注意细节,会使演奏显得鲁莽有余而精细不足;但过于拘泥于细节而忽略整体结构,又会使音乐显得支离破碎且小家子气。只有整体与细节保持平衡并相辅相成,才能使音乐作品大方而不粗糙,细腻而不显小气。
5、尊重原作和二度创作的平衡。在诠释音乐的过程中,尊重原作和个性发挥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共同探讨的问题。从狭义上讲,只有作曲家本人才能做到“尊重原作”;从另一方面讲,作为演奏者,本身就担当了作品二度创作的角色,就算是所谓的“真正领悟了原作的精髓”,又是否能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体现作曲家的真正意图”而不加入个人的想法和个性呢?真正伟大的作曲家又是否愿意演奏者这么去做呢?我们能做的也就是不断地追求和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与广度,以广博的知识来“理解和领会”原作者的意图,并以自己认为恰当的诠释方法和音乐视角来再现作品,“尊重原作”和“二度”创作的平衡由此而生。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生活就像骑自行车一样,只有不断前进,才能保持平衡!钢琴教育中的诸多“平衡”问题也只有在不断思考、努力、追求和前进中才能越来越接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