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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发展与指挥的关系
■ 陕西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严松波
  民族器乐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生活劳动实践和社会活动中孕育、发展,并保留至今的音乐文化财富之一。它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风格,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建设与乐队整体演奏技术水平的提高,是目前全国各地乐团需要解决和重点关注的问题。指挥,是推动乐队形成并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角色,在早年的乐队中,一个指挥家往往同时又是作曲家,在推动乐队形成发展方面作用更加显著,如西方作曲家马勒、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我国早期民乐队指挥彭修文等,都是以他们的音乐作品和指挥活动,为管弦乐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专业管弦乐队的发展离不开专业技术提升和发展。任何一支优秀的职业乐团,除了要求队员的高超的技艺,还须具备两个原则。首先是每一个演奏员有自如和丰富的个性表现,其二是对音乐的协调有深刻的体会,从而乐于共同合作,进一步达到在音乐表现上的完整和统一。这两个原则看似互相矛盾,但却又是统一、和谐的有机整体,虽是难以达到的理想境界,但却又促使那些为谋求民族管弦乐发展的有识之士为之奋斗终身。在此,笔者围绕乐队发展问题展开分析,探讨乐队指挥需要关注的问题。
  首先,一个合格的指挥需要充分认识乐队演奏员的差异性。
  演奏员在心灵上、感情上、生理上、人生世界价值观上都有所不同,所用乐器也各有差异。譬如高胡、二胡、中胡声部的乐器,让外行来看差不多,但由听觉辨别能力强的演奏员来看,差别则是很大的,音质、外形、音响反应速度、内部构造都不尽相同。指挥需要针对不同演奏员、不同乐器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就可以在提高乐队演奏水平方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以演奏员的弓法训练为例:左手技术因个人气质、早期训练方法、情感反应和手的生理条件的不同,每个演奏员都有不小的区别,而弓法技巧甚至比左手技巧的差别更大。目前在乐队中,演奏员的弓法技巧技术往往是发展较差的,这就使得指挥的针对性指导更有目标。如果能够指导乐手进行坚持不懈的钻研和创新,其发展空间是较大的。
  我们可以看到,琴、弓、演奏者之间有许多不同,那么在民族乐团里的各种乐器之间,差异就更大了。这种差异就音乐表现方面来说,具有很大的价值。它使乐曲获得丰富的色彩变化,实现句法的生动、发音的清晰、音响织体的丰富,旋律、和声、节奏之间通过有机联系表达无穷尽的含意。当代指挥艺术,反对“标准化”、“统一化”的弓指法和分句法,以及一切影响乐队演奏和乐队听起来机械俗套的音响。为此,在一些作品处理当中,尤其是现当代器乐作品,音乐语言新颖、结构复杂、演奏难度远超过去的传统作品,作为指挥,常会舍弃那种传统的、划一的弓法和句法处理,而在音乐意义上的相互补足的前提下,设计一种新颖的、有个性的弓法和指法。再通过每一个合格的演奏员,使其音乐个性自如地表达,使最内在的感情想象特征,充实到乐队的多彩的表现中去。
  第二,自如的个性表现固然重要,演奏员之间(包括与指挥之间)的合作原则也是同等重要的。这尤其需要指挥的协调。节奏、重音和音乐性格方面任何一种情绪、感情和色彩的变化,在演奏的刹那间,都必须统一、完整,而且富有诗意地表达出来。从深广的意义来说,专业理想的乐队中,个人与集体两方面的平衡,关系到乐队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同人生是相仿佛的。
  从专业化程度的差异上,我们可以把乐队大体划为三类:
  第一类乐队,演奏员自娱自乐,乐器掌握得不够熟练,在演奏技术上需要花费许多时间,普遍演奏能力低下,音色粗糙、缺乏变化、音准难以把握,因而和声浑浊不清。这类乐队只能非公开地合奏,不具备演奏专业、大型、有深度的作品。此类乐队急需提高专业基本演奏技巧和规范合奏意识。
  第二类乐队,技术上已具备演奏的一切的可能(如一些音乐专业学校的学生乐队)——音准接近完善,有限的音色变化,这类乐队是颇有经验和经过正规训练的。但由于排练过多,加上其他课程的学习,演奏员极易失去对音乐的爱好,逐步陷入常规的庸碌生活学习中去。在此我们必须清楚地把音乐作为一种职业和作为艺术而区别开来——两者如能结合起来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一个乐队中,演奏员中如果多数没有对音乐的爱,即使有专业技巧,也绝对算不上优秀的乐队。
  第三类乐队,演奏员热爱音乐,生活中是充满音乐的;时常跟自己的乐器打交道,不断地寻找着完善自身的技术的演奏方式方法,对待每一个音符或节奏都充满感情和生命的活力;每一个乐句的感情处理、音色变化,都是随着灵魂深处一刹那的感情需要而变化无穷的,力求表达音乐的内在精神。演奏员之间配合默契,意景交融,感情一致,同指挥齐心协力共同提高音乐表现的可能性。这时,作品的音响效果不单单是悦耳动听、表现力强的方面,更是完美的灵性表现。
  在乐队中,要想达到一个共同理想的境地,每个演奏员的作用都是重要的,只要一个人不注意,节奏不合拍,或因音色控制能力差而导致的音色粗硬、音不准、音乐表情缺乏表现力等等,就会破坏乐队整体的音乐表现。选择演奏员应根据下列这些条件:演奏乐器的才能,对音乐具有很出众的敏感度、理解力、想象力,以及对音乐执着的爱,对音乐有着极其负责的态度和认真踏实的精神,能够在作品表现中,愿意贡献一切思想感情和投入精湛的演奏技术。乐队演奏中最重要的两项是音色和句法。音色甜美而且多样,每一个演奏员均善于本能地掌握每一个音和乐句的性质和音响变化。在某些有特征的音乐中,音色要求粗野、不自然、可怕的、神经质的、愤怒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音色的调整尤为重要。句法犹如雕塑中的造型,旋律高低点勾画、起、收音的演奏分寸;有些音或一组音需要突出,另一些音则减弱而退居陪衬的地位,有些音要滞留或申延,另一些音则要紧逼向前,有些演奏得非常短促,有些则要链接得天衣无缝,有些音之间却半长半短,有间隙和“留白”。使得句法起伏,音乐表现力强烈。音乐句法是千变万化的,只有音乐本身才能达到的。专业理想的乐队必须要由对乐队修养各方面具有深刻理解和热情的指挥及演奏员们组成;这就是说对每件乐器和乐器组合的技术可能性的知识、对每一个细节同音乐的音响与精神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乐队新的音色的发展、对全面掌握句法的培养,还加上永远向前发展的技术上和表现上的新方法和新见解。每一个演奏员演奏的每一个音,都应和整个音响设计有关联,以求达到音色、句法上的统一。
  作为民族管弦乐队的指挥,应该引导乐队向哪一种类型发展?这个目标毋庸置疑。因此,成为一名优秀指挥的条件也非常明确:
  首先,一个民族管弦乐队指挥必须具备专业的指挥技巧,有较高的音乐处理才能,并对中国民族音乐、民族乐器十分了解、充分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在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过程中对演奏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培养和训练。一个指挥,如果没有真正认识到乐队基础工程的重要性,忽视对乐队整体演奏的全面系统化规范化训练,会使乐队在演奏中出现音质、音色、发音和演奏艺术水平下降等诸多问题。
  第二,一部作品能否成功上演,最终是要通过乐队高水平的演奏,才可将作品完美体现出来。因此指挥者在音乐作品排练演出时,不能只关注旋律、和声、伴奏、低音、强弱快慢等细节,而要从更高的范畴着眼,从高层次处理作品,运用乐队。
  第三,乐队指挥者应建立起规范科学的训练方法,定期定时进行基础性乐队训练工程,努力寻求实践演出机会,切合实际地建立乐队演出的规格和曲目政策的原则。在训练中提高乐队演奏技术和乐队声部间的配合,通过大量的演出实践,为乐队的发展积累丰富的演奏经验,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完善,尽到职责所在,使乐队整体演奏得到提高,为民族管弦乐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