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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秧歌将进入北京舞蹈学院
■ 绥德县文化馆 李利娜
  陕北秧歌是我国汉民族主要民间舞蹈秧歌的四大流派之一,是陕北人民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变革、生产实践、生活积累中创造发展起来的优秀民族民间舞蹈。它基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本规律,阴阳和谐、娱神娱人、天人合一的思想,又受到陕北民风民俗、民间祭祀等活动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这块地域上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久传不衰的优秀民间艺术,并长期流传分布在陕北黄土高原广大地区。
  陕北秧歌经我们多次普查考证,它是以绥米为中心而辐射至榆林、延安两市区的广大陕北丘陵山区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这种艺术几乎遍及每个山村角落。每逢春节前后,人们总要情不自禁地闹它个欢天喜地,红红火火。故民间又称为“闹秧歌”“闹红火”“闹社火”。因此,这种陕北秧歌艺术形式就逐渐深入人心,广为流传,成为陕北人民生活、生产、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亦成为陕北人民陶冶情操、文化娱乐、强身健体不可缺少的一项活动。
  2006年,由绥德县人民政府申报的《陕北秧歌》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由此,陕北秧歌的抢救、保护、传承、利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传承、弘扬这一优秀民间艺术也成了各级文化部门和热衷于这一事业有识之士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使命。
  长期从事陕北文化研究的榆林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榆林市民间舞蹈协会主席、艺术家、理论家孟海平同志,将他多年的研究成果和远见卓识与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著名舞蹈家、教育家、硕士生导师明文军同志,多次研讨,达成共识,确定将陕北秧歌作为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利用的一项科研项目,将其编成教材,进入北京舞蹈学院教学课堂。并将陕北秧歌艺术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在表演内容和技能上得到更好的吸取和提炼,使民间舞蹈与现代舞蹈相融互补、相互渗透,自成一体。其中既要保留陕北秧歌最本真的、原始的东西,走、摆、扭、闪、踢的基本动律,同时还要适合现代教学训练的不同环节、不同部位、不同民间舞蹈献艺的特殊技能,则高出民间舞蹈技艺的独特审美要求和技能展示。从而使这一优秀民间艺术在中国最高舞蹈殿堂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这是我们多年来为此奋斗的目标,也是最好的保护成果。
  为此,他们精心组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明院长带着他的科研队伍多次深入到榆林、延安两市区的绥德、横山、榆阳、子长、延川、安塞等县区,进行实地考证,获取第一手资料。他们在最基层寻访采录当地陕北民间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各种活动实况;观赏感受秧歌、跑驴、水船、腰鼓、霸王鞭、打彩门、转九曲、踢场子等多种民间舞蹈的表演形式和表演技能;走访了解各类民间艺人的从艺生涯和生活经历;拜访倾听当地专家和资深老艺人的详细解述和不同论证;探究挖掘秧歌艺术产生、发展的历史根源和现实状况;寻求领悟陕北秧歌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表现,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反复调研,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简到繁,层层剖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其灵魂著入教材,吸取精髓丰富深堂。
  在当前祖德传统文化严重失遗,优秀民间艺术濒临危亡的情况下,难能可贵有这么一批有识之士仍坚守固土,不忘祖魂,将优秀传统文化视为珍宝,伸手抢救保护,全心呵护弘扬,这是族兴、国兴、民兴的希望,这是正思、正行、获取正能量的有为之行。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我们“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厚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耕植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他们今天的壮举,他们的实际行动无疑是对这一理论的勇敢探索和实际践行。愿他们在艰辛的耕耘中,把陕北秧歌以陕北人民伟大人文精神编织的舞步,用他们热爱生活抒发真情的舞姿,顺应自然的规律,踏着时代的脉搏,永远弘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