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吴嫚嫚)为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不断推出优秀舞台剧剧本,文化部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剧本扶持工程”,采取“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的办法,扶持优秀剧本创作。入选“剧本扶持工程”的剧本,文化部将积极推动其搬上舞台,并在相关扶持项目和演出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一是“征集新创剧本”项目(含京剧、昆曲、地方戏、歌剧、话剧、儿童剧)。征集京剧、昆曲2个,地方戏5个,歌剧3个,话剧、儿童剧3个。先评审出13个符合条件的大纲,主办方将与作者签订写作协议,给予每个入选大纲5万元创作扶持经费。
剧本初稿验收合格的,文化部将拨付作者一次性25万元扶持经费。未按时交稿或评审验收不合格的剧本不拨付扶持经费,文化部享有对已提交的大纲进行再创作及交付其他院团上演的权利。
二是“整理改编剧本”项目(含京剧、昆曲、地方戏)。剧本初稿要求,以新中国成立前的剧目或剧本为主,且未曾在当代进行过整理改编。已有院团排演意向的剧本初稿也可以申报。征集数量共10个(含京剧、昆曲、地方戏)。各省(区、市)限报3个。
专家选出10个符合条件的剧本初稿,公示后进入修改提升阶段。未入选且有改编上演价值的剧目,其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继续予以关注和扶持。入选剧本初稿确定后,主办方将与作者签订协议,拨付作者5万元改编扶持经费,并指定专家结对帮扶指导。验收合格后,文化部对入选剧本拨付5万元扶持经费。未按时交稿或评审验收不合格的剧本将不再拨付扶持经费,文化部享有对已提交的初稿进行修改及交付其他院团上演的权利。
三是“买断移植剧本”项目(含京剧、昆曲、地方戏)。遴选出10个优秀剧本,与申报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签订协议,并向其拨付每个剧本6万元的版权费用。
前两个项目申报截至9月10日,第三个项目申报截至8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10-56718058、18610024519。邮箱:yksszys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