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B04版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8日
文化馆长谈文化(第16期)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文化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文化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咸阳市群众艺术馆馆长赵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这是近年来文化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起到重要作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为基层开展文化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依据。
  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城乡不均衡、地域不均衡和人群不均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对政府责任、制度建设、文化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刚性规定,对政府管理、文化设施、经费投入、文化单位责任、文化服务约束等责权利明晰了任务。作为文化工作者,特别是文化管理者,我们在欣喜的同时,深感使命神圣,重任在肩。仔细思之,更多考量法律出台后文化人沉甸甸的责任和义无反顾的文化自信及担当。
  作为各级政府,从法律层面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文化服务主导责任,政府主导,体现在“兜底线、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和保障。政府的积极行动,既有利于保障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作为各级文化单位及文化工作者,如何积极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时转变角色和工作方略,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新常态,就显得急迫和当务之要。我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实现文化自信与自觉,思想境界要前瞻到位。
  作为文化馆工作者,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要求文化工作必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组织实施,作为各级文化馆任务就是开展好艺术普及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目前,文化馆工作实施免费开放6年来,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工作整体思路不宏阔,工作标准模糊,随意性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效果顾此失彼,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坚定文化自信,各级文化馆从业者必须强化学习,努力提升境界,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思想认识,勇于善于思考,提高谋划全局、创新思维能力,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驾驭群众文化工作的理论水平。
  二、强化文化责任与担当,谋划施策要创新有为。
  近年来,文化政策暖风频吹,群众文化的春天款款走来,我们的工作越来越吸引社会的目光和关注,有使命感、神圣感的同时,责任与担当任务也越来越重,保障法的出台,也给我们提出了硬指标和新任务,我们的工作也慢慢地戴上了紧箍咒,随着群众文化审美性的提高,群文工作也相应地必须提升工作水准,高点定位地谋划工作,抓好常规化的群文服务工作外,推陈出新,精心谋划,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出新招、出实招,创意工作,达到创新有为,在为人民服务中展现大胸怀、体现新水平,工作大手笔,不断提高群文工作的美誉度。
  三、实现文化自强与保障,作风落实要严细深实。
  文化自信是最广泛、最基础、最深厚的自信。文化自强是我们工作的努力方向,如何围绕文化自强,群文工作者先当自强,为了保障好这一崇高目标,群文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成为当务之急,从业人员工作素质、个人修养修为、工作作风锤炼,工作落实到位需要我们有长远塑人目标,更要有近期快速塑造计划。文化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绩效化,工作水平提升成为一项大工程,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力度,以文化人自我形象、自我修为、自我完美为坚定文化自信塑造完美人格,过硬本领,更大作为,不负组织的期望,群众的期盼,同志的愿望,让群文工作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体现核心价值,更接地气、更大包容、更大成绩塑身修为,让群文工作更加出彩,也让群文工作者在文化惠民新旅程中人生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