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将正式取消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拍电影不再需要报批了,减少审批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同时也首次把德艺双馨写入法律,要求演员、导演等从业人员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电影促进法》规定,要建立专家评审和再评审制度,明确电影审查的标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影片的审查、电影剧本的备案与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事项,大部分下放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环境;以前电影被毙没通过审查,现在可以申请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另行组织专家再次评审。
《电影促进法》提到,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如果违反,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偷漏瞒报电影票房现状,罚款上限高达50万。另外,法规指出,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
在电影播放方面,针对影厅里偷拍的行为,《电影促进法》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为保护国产电影,电影院应合理安排国产片的放映场次和时段,放映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