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中队长黄磊带队夜查酒驾
站在路面积水中疏导交通的黄磊
黄磊在岗位上 34岁的他,有着13年的工作经历。2006年7月,清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充实警力,在众多的人选中他被组织选中,调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排到城区中队工作。短短10年时间,他由一名普通民警一步步成长为城区中队副中队长。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敢于硬碰、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一直影响和带动着交警系统的民警们。2009年他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表彰为全县“交通管理能手”;2014年评为全县“创佳争优”民警;2014年被表彰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6月被表彰为“工作之星”。他就是为警徽增光添彩的清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黄磊。
执法从严不徇私
2010年县城钟楼山塌方,国道中断交通拥堵,在抢修期间国道车辆必须经由县城内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黄磊连续四天三夜执勤,不停的疏导、喊话、纠违。困了,喝红牛补充体力;饿了,吃泡面充饥;嗓子哑了,吃几片药继续上岗。正是他这种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埋头工作,换来了塌方期间交通安全零事故的良好态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交警职业的特殊性,黄磊经常是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常年超负荷工作。年平均加班时间八十天以上,经常食不准时、睡眠不好,身体也亮起了“红灯”,他患有较为严重的偏头疼、胳膊骨增生等疾病,每当病一发作他脸上就直冒虚汗,有时在马路上执勤疼得实在受不了,就在执勤车上休息一会,领导让他去住院检查,他却总是借故推托说“中队人手少,走不开”。
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是在所难免的,常常有人说情。在这方面他从来都不会徇私舞弊。有一次在执勤中,黄磊查扣了他舅舅骑的一辆黑户摩托车,在场的民警劝黄磊“这是你舅舅,算了吧”,黄磊却说“谁都一样”,最终还是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还有一次,县上某位局长的车在街上违停,好多民警睁只眼闭只眼,不愿管此事。当黄磊看见后,他喊话、劝离,该局长不仅不听劝离,而且还说些不堪入耳的话。在黄磊的坚持下,最后还是将车拖走,接受了处罚。
2015年9月2日晚上11点30分,黄磊在执勤中盘查嫌疑车辆时,嫌疑车辆突然启动撞到他,从他腿上碾过,导致黄磊脚部、腿部、腰部三处受伤,在场同事赶紧将他送往医院,可是住院10天他就不顾医生的劝阻强烈要求出院上班。他说“既然不需要做手术,那就没啥大事,没事就得去上班”。中队长得知情况后,让他好好养病,等身体康复再来上班,但这份好意被黄磊拒绝了。
危难时刻显风采
2013年秋季的一天,黄磊在城内街区巡逻,发现一老人死死拽住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出于一贯的热心肠,更出于职业的敏感,黄磊便上前询问缘由,并由此揪出了一起以假乱真骗取老百姓血汗钱的诈骗案。原来是这个外地人来到老人家中,拿着一沓50元面值价值万元的现金说要换钱,只要老人拿8000元100元面值的整钱就可以换走,老人便发觉事有蹊跷,细一看,除了前后两张以外,其余全部都是假币,知道上当后,老人立即追上外地人将其死死拽住索要被骗之钱。然而因年老体迈,老人虽全力拖拽,仍无法将外地人制服,眼看外地人就要溜之大吉之际,黄磊出现了,弄清缘由后,黄磊愤然将其扭送至派出所。当老人眼含热泪深表感谢时,黄磊转身又投入到紧张而忙碌的巡逻中……
2014年春季的一天中午,黄磊在执勤时见巡警在追捕一个中年人。听民警叫喊“抓小偷”,黄磊没多想就冲上前去将小偷压倒在地,与小偷展开了激烈的搏斗,随后,其他巡警也赶了上来一起制服了小偷并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
百姓身边好标杆
2013年盛夏的一天,黄磊下班回家途中,看见一名老人昏迷倒在路边,他赶紧拨打了110和120,随后把老人扶起来,让老人靠在自己的身上,尝试给老人喝水、说话、掐人中,一直到民警和救护车赶到,将老人送往医院。
2014年深秋一天下午,正在县城南门巡逻执勤的黄磊遇见一醉酒男子殴打一女子,他立即上前制止并询问详情,原来是这位男子酒后寻衅滋事,先是脚踢该女子停在路边的车,后女子下车理论,该男子耍酒疯就开始暴打女子。在黄磊制止时,该醉酒男子将黄磊下巴打伤,最后,在其他民警的帮助下才将其制服,送至派出所。
2015年的一天下午,有一小孩哭着找到正在执勤中的黄磊“警察叔叔,我找不到妈妈了”。黄磊见这个小孩和自己家的小孩差不多大小,详细问过小朋友情况后,得知这个小孩和自己家的孩子在同一幼儿园上学,他随后联系到幼儿园的老师,又联系到家长,将孩子安全送回家。
“宁愿听到群众的骂声,不愿听到群众的哭声”。由于在执法过程中不留情面,朋友与他疏远了,就连亲戚也很少来往;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黄磊也得罪了不少人,他的车窗玻璃两次莫名其妙被人砸碎,车身被划无数次。对此,黄磊并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坚定了他“为交通保畅通、为百姓保平安”的决心。黄磊,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新时期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赞歌!
高世雄 刘彩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