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7版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项目申遗成功 他却不是传承人
项目申遗成功 他却不是传承人
  北京市民袁益中发现,他制作并申请的“古建筑模型扎小样”虽然被列为北京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自己并未被评定为传承人。他一怒之下将区文化委员会及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掉该项目。近日,这起北京市首例申请撤销“非遗”案开庭审理。
 
    原告:因未被评为传承人要求撤销申遗
  庭审中,袁益中当庭要求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项目撤出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他认为,该项目申报不合法,“没按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他还称,“收集了我的作品,拿去请专家评议、研究,最后决定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是在评定传承人时,却不批准我是传承人”。他认为,该项目是产生于他,发源于他,且和他有着最直接的利害关系。
  据了解,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就是将实有古建筑按比例缩小做成模型。
  袁益中称,做古建筑模型很费工,牌楼、门楼等一做就得很长时间,最贵的也只能卖四五万元,日常收入都保证不了,“既然你拿我的作品申请加入非遗,却不认可我是传承人,不让展示宣传,这样做太让我寒心了。”
  庭后,袁益中称,对于该案,无论输赢都是一件好事,“我希望这个案件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一个提醒和保护。” 

    被告:个人无权撤销非遗项目
  西城区政府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所有权并不归属于任何个人,个人无权申请撤销。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则称,西城区政府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具体工作符合法定程序。该项目的申请单位是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协会,西城区文委专门为此实地调查,该项目真实存在。该项目立项以来,西城区文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宣传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条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该规定没将区政府、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列入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范畴,且现行法律并无必须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规定,故请求法院驳回袁益中的诉求。
  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庭审焦点进行了激烈争辩,并各自举证质证。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专家:尚未有撤销先例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非遗评审专家刘托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国务院曾发布通知,制定了“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每个项目的批准是金字塔式的,级别越高越难获得批准,“不管你的项目多优秀,即便你的项目是够国家级的,也得逐级申报。”
  刘托称,原则上每个申报非物质文化名录的都应有一名传承人,每个传承人需要有一个单位做依托,比如文化管理部门,或是相关的行业公司,或是传承人个人独立注册的经营实体,“一般情况下要依托一个单位,如果是个人申报,可能会涉及到无法拨付保护经费等问题。”
  至于起诉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撤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案件,刘托称,我国尚未出现这样的先例,该案既然诉至法院,“最终结果需等法院走访相关当事方后确定。”    据《京华时报》 

  背景链接
  袁益中打小喜欢工艺美术,40岁辞职玩模型,他专做牌楼和斗拱等,多项作品被收藏、展览。着迷古建知识的袁益中发现,有些人很少关注中国古代的建筑文化。从此,只要有机会宣传古建,座谈会、展览会他都去参加。2012年起,袁益中开始查资料写报告,希望能将这门传统工艺技术申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袁益中说他曾经申请过一次,但最终石沉大海,虽然原因不明,但他决定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