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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陕西7种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
陕西7种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
  12月6日,陕西检验检疫局举行我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研讨会暨首批颁证仪式。我省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宁强银杏叶等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陕西检验检疫局自2015年启动我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且进展明显。当天,宝鸡、榆林、汉中、安康4个地市的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包括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甘蓝、花菜、白菜、萝卜)、石泉县“中球牌”黄花菜、陕西西乡鹏翔茶叶(红茶、绿茶)、宁强银杏叶、横山大米、靖边马铃薯。此外,我省还有6种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评定机构现场评定,7种产品正在申报评定中。榆林市、靖边县、太白县已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截至2016年10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5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5个省的13个县(区)获批“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
    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