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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4日
渭南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渭南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近日,由文化部主办的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论坛在安徽铜陵举行。陕西省渭南市等32个市(区)成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陕西省安康市“汉剧兴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西安市高陵公共文化服务“110”示范项目等57个项目,成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从2011年开始启动,两年为一周期。
  渭南市于2013年11月取得创建资格以来,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利用两年多时间,打造了公共文化服务“渭南模式”,在服务供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在实地验收中,国家检查组认为,渭南市在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具有渭南特色的示范区创建亮点,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文件;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开展区域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顺利通过了国家评审验收。
  渭南市成为宝鸡市之后,陕西省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渭南市成功创建后,还要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高效利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激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中央财政2.72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超过240亿元。
    综合A④